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发布人:人力资源 · 发布时间:2013/12/3 22:45:54

1、员工异动

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人事任命、晋升晋级(降职降级)、轮岗;

2、辞职

2.1试用期员工,如因自己不适应工作环境,可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三天填写《离职审批表》,向公司申请辞职,经批准后办理离岗审计与工作移交清单,无误后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予以离职权;

2.2公司正式员工(已转正),如合同期未满而提出辞职,员工辞职应填写《离职审批表》,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办理离岗审计与工作移交清单,无误后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予以离职,手续不清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2.3员工在接手重要技术研发和市场营销项目期间,辞职可能导致公司业务无法正常运转的,公司有权暂时拒绝员工的辞职;

2.4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换员工岗位,员工如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视为自动辞职处理;

2.5员工辞职时,直接主管、分公司负责人、总部人力部应至少与辞职员工作一次沟通,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了解员工离职前对公司的建议,同时应诚恳地对辞职员工进行挽留;

3、辞退

3.1公司有权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时辞退,而无需事先通知:

3.1.1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1.2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

3.1.3严重失职、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

3.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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