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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启科技 发表于 2015-12-22 10:01:58   [来源:新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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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将完成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的全面改革

      今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并转发了公安部、交通部提出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一系列的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的全面改革。2016年上半年启动改革试点,预计在2018年实现全面改革。
  从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的全面改革政策总结出,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学车,保障学员权益。
  改革意见推出很多措施改善社会各界和广大学员关注的驾校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让群众学车更方便。
  1.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传统的驾校学习费用都是学前一次性支付,驾校学员的培训、考试都是驾校安排,驾校学员没有多少主动权。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既能保障驾校学员的利益,又让学员拥有更多主动权,使其真正成为受尊重的消费者。
  2.实行自主预约培训。驾校学员可以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自主选择缴费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试点实行学员分科目、跨驾校培训模式,让学员拥有更多的自主空间,促使驾校提升培训服务质量。
  3.优化驾培理论知识培训方式。集中优势师资资源,采取远程网络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等方式,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减少学员的交通、时间成本。
  4.推行驾驶培训标准化合同文本。通过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校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
  二、利用社会力量:解决考试供给能力不足,缓解考试积压
  当前驾驶学员考试的需求飞速增长,导致考试资源供给更加缺乏。每年全国申请驾驶证由于受场地、警力资源限制,导致很多城市不同程度的考试挤压。《意见》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增加考试员数量、优化考试资源配置,挖掘内外部潜力,提高考试能力,破解驾驶证“约考难”问题。
  三、试点小汽车自学直考:满足部分群众需求,倒逼驾校提升服务
  “先进驾校再考证”是目前群众学驾考证的必经途径,形成了驾培行业垄断,造成学车贵、练车难、约考报名不自主等问题。《意见》明确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既顺应群众呼声,满足部分群众自主学驾需求;又发挥“鲶鱼效应”,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由于学驾考证事关社会公共安全,需要按照“依法依规、有序稳妥”的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型汽车自学直考试点工作。
  四、逐步推进“小汽车”自学直考。
  综合考虑我国交通环境复杂,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不齐等实际情况,现在部分城市试点推行“小汽车”自学自考模式,并严格规定了“自学自考”的条件和要求,在满足群众自学需求的同时,保障道路公共安全。
  五、优化考试组织:实现考试全程公开公正,压缩寻租空间
  《意见》从报考、约考、排考全过程出台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的措施,挤压权力寻租空间。推行自主报考模式,按照驾校学员的约考时间安排考试,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向驾校分配考试名额,防止“利益链条”。改革意见要求使用计算机随机选配考试学员,在考场、考试车安装使用监控设备,在候考场所、办事大厅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六、创新培训治理:简政放权,强化驾校主体责任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驾培市场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化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健全驾驶培训市场体系。
  七、坚持安全第一:提升培训考试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驾驶人是道路交通安全最重要的因素,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直接关系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素质。进一步强化驾驶学员素质教育,提高驾校培训质量,注重培训驾驶学员对驾车常识、事故处理等知识,严把考试入口、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规、酒驾等严重交通行为。
  八、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内外监督机制,确保规范廉洁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驾驶人考试暗箱操作、降低标准、把关不严,甚至出现驾考腐败案件。《意见》从执法、科技、脱钩、问责等方面健全考试监督问责机制,保证考试公正廉洁。严格刚性执法,确保结果公正;全程科技监管,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责任倒查,强化违规问责;彻底脱钩清退,落实政企分离。
  九、坚持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学驾领证,增加人民福祉
  《意见》推出一系列“接地气”的便民措施,方便广大群众学驾考证,依法保障残障人士学车权益,让更多群众享受汽车文明发展成果。主要措施有:、完善驾驶人体检管理制度。允许全国异地考领、审验驾驶证、逐步放宽残障人士驾车条件、推进驾驶证国际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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