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率的计算方法
离职率是企业用以衡量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流动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对离职率的考察,可以了解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和满意情况。离职率过高,一般表明企业的员工情绪较为波动、劳资关系存在较严重的矛盾,企业的凝聚力下降,它可导致人力资源成本增加(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组织的效率下降。但并不是说员工的离职率越低越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一定的员工流动,可以使企业利用优胜劣汰的人才竞争制度,保持企业的活力和创新意识。按字面理解,离职率应指员工离职的数量占“员工”的比率,也可以理解为每100个员工中有多少个员工离职,因此离职率应不超过100%。在众多的资料中,离职率通常是以某一单位时间的离职人数与正式职工平均人数之比来表示,正式职工平均人数又为单位时间期初人数与期末人数的平均值。但按这样的计算方法,就有可能出现上面的情况,即离职率超出100%,难道员工全部离职了吗?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员工真地全部离职,则按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离职率为200%,这与人们通常情况下理解的离职率是矛盾的。那离职率怎样计算才合理呢?
现假设某公司一年的前六个月中每个月的期初人数、期末人数、录用人数、离职人数如下表所示:
该公司在一月份时跳槽员工的较多,故二、三月份开始大量招聘新员工,四、五、六月份员工的变动则较为平稳。我们来讨论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来求离职率。
一月份 二月份 三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