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员工培训实施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人事部门进行员工培训时的主要参考与依据。
第二条 凡计划培训时,首先确定这一培训是新进员工培训还是在职培训。
第三条 培训目标的具体内容为:
1.提高在职员工的工作效率。
2.通过培训改进员工工作表现。
3.为在职员工未来发展或变动工作做准备。
4.通过培训使员工有资格晋升。
5.减少意外,加强安全的工作意识。
6.改善在职员工的工作态度,尤其是改变浪费的习惯。
7.改善材料处理加工方法,以打破生产技术上的局限性。
8.培训新进员工以适应其工作。
9.教导新员工了解全部生产过程。
10.培养在职员工的指导能力,以便在企业扩大规模时,指导新进员工。
第二章 培训内容
第四条 确定培训目标后,需确定培训的内容,下列各项,可以帮助在职人员了解其义务、责任与学习态度。
普通员工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或工作方法的指导。
2.关于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导。
3.通过一项技术或(和)一种方法使在职工作人员减少材料浪费。
4.教导材料处理方法。
5.在学习时训练机器设备操作方法。
6.学习员工工作标准。
7.改进或改变工作态度。
第三章 培训形式
第五条 教育培训还需考虑培训形式,有了正确的培训形式,方可达到培训目标。
第六条 教育培训可采取以下形式:
1.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
2.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
3.实地工作培训和教室授课相结合。
第四章 教学方法
第七条 本公司业务员的教育培训的教学可采用授课和示范方法两种相结合形式。
第八条 在选择授课方法时,必须注意以下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