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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sanjay 发表于 2016-1-29 11:41:18   [来源:新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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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HR容易犯的“三大宗罪”

      现在HR成为企业不可缺少的要职,同时也担当着为企业选择优秀人才的重要责任。但是,现实中有很多HR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企业和优秀人才擦肩而过,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损失,对自己是一种失职和罪过。今天就来细数公司HR容易犯的“三大宗罪”。
  一、不懂市场
  这里说的市场一方面是指人才市场,另一方面是说的公司的业务。作为HR,如果不知道市场上人才的供求状况,不知道市场上人才的薪资待遇水平,甚至不知道公司每个部门需要哪些人才,每个部门对人才的关键要求,凭着自己对职位和薪资的猜测臆断,决定应聘人才的去留,留下只会说话不会办事的庸才,导致优秀人才的流失,这是第一大宗罪。
  二、追求完美
  追求完美是一种好事,但是要实事求是,不要太过分。如果需要招聘一个运营专员,就按专员的必要基础技能招聘就好了,但事实上,你会发现很多HR明明是在招聘一个专员,对应聘人员的条件都和经理级别一样了。
  比如,在北京招聘SEO专员,要求:文采好、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会白帽技术懂、懂黑帽手段,会编写简单的代码,最好会C语言,对各大搜索引擎平台了解、对各大优化手段熟知等,薪资:5000-8000。在写此类招聘信息的时候,作为HR的你们了解过市场行情没有?了解北京的消费水平没有?别说SEO了,如果你是在北京有2年以上经验的人力专员,既会人力管理又会美工设计或会计,给这样薪资你愿意干吗?作为HR,要明白真正的人才都不会拿底薪,就是再老实的人才也不是傻子,人家也懂得市场行情。
  作为HR,给公司省成本是对的,但为省成本错过优秀的人才,间接导致公司进步缓慢,对公司来说就是一大罪过。
  三、公报私仇
  公报私仇的情况在公司内部也是很常见的事情,特别是大公司更为严重。常见的公报私仇一般都是部门内部上司与下属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但是如果HR公报私仇,跨部门的可能性很大。为什么这么说?大家都知道有些公司的HR经理,决定着部门员工的涨薪甚至去留的大权,哪怕就是直接上司对你宠爱有加,但是得罪了HR经理,也许面临涨薪破灭甚至被裁的危险。
  作为HR/HR经理,权力越大意味着责任也越大,所以一定不能公报私仇、滥用职权。如果只因一时冲动,做出的决策就会给公司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于公司就是不可饶恕的大罪。
  以上只是列举了公司HR出现的最常见的问题,说小了就是犯的错误,说大了就是一种罪过。希望通过此篇文章,提醒公司各位HR们,多站在公司的立场考虑事情,常到人才市场了解了解行情,不要让自己成为公司的“罪人”。